高职院校录取依据因招生类型和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中职学校类考生
依据2024年6月参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类考生
应届毕业生 :使用2025年1月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英)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使用录取当年1月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类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主要考察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多方面内容,部分院校将其作为录取的辅助依据。
特殊群体政策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考生,依据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数英)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录取。
省份差异
高考加分或专业分数 :如天津市普通类高职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为主,艺术类按比例折算。
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部分省份(如湖南省)将专业分数纳入录取考量。
成绩核验 :新生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部分院校还需核验身体条件。
分专业录取 :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测试成绩综合划线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福建省、天津市等地的政策,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