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证丢失后,需通过补办学历证明书替代原证,具体流程如下:
登报声明
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声明需包含学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姓名及证书编号等信息,作废原证。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寸免冠照片2张
填写完整的《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可向学校或自考办领取)
入学/毕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自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省自考处核实材料后,会开具学历证明书,由学校和自考办盖章生效。
时效性 :整个流程通常需15-2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自考办。
法律效力 :补办的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可用于学历认证、求职等场景。
成绩单补办 :若需成绩单,可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
若需出国留学等特殊用途,可自行撰写学历证明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