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共有35所大学,具体分类如下:
国立大学
共31所,包括:
国立广东大学(后更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国立第二中山大学(1927年停办)
国立浙江大学
国立暨南大学
国立同济大学
国立交通大学(后并入原交通大学)
其他如国立中央大学(现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前身)等。
教会大学
共13所,包括燕京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等,多由西方传教士创办。
私立及省立大学
私立大学25所,省立独立学院24所,私立专科学校23所,省立专科学校32所。
说明 :
不同来源对“国立大学”数量存在差异(如31所或35所),可能与统计范围(是否包含前身或停办机构)有关,建议以权威性较高的资料(如1935年统计)为准。- 清末(1902-1912年)与民国时期(1912年后)需注意区分,部分早期国立大学(如京师大学堂)属于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