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省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要求
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缴存时间应覆盖申请贷款前2个月;
转入省中心的职工需提供原中心出具的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证明;
其他市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需提供连续缴存1年(含)以上且至少缴存至申请前1个月的证明。
信用与收入要求
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购房要求
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普通自住房(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法律与债务要求
无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
家庭成员(如配偶、直系血亲)无公积金个贷债务。
贷款担保要求
需提供省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地区政策要求
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限购、限贷政策(如兰州市要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共有房产申请 :若以共有房产申请,需确保房屋共有权人为借款人配偶或直系血亲;
贷款用途 :仅限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需在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购房。例如:
甘肃省 :需符合兰州市限购政策,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湖南省 :需在长沙地区购房且为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综上,省公积金贷款主要面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满足购房、信用、收入等多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