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中,当考生总分相同时,通常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单科成绩优先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例如,理科考生先比数学,文科考生先比语文。
科目总分次之
若单科成绩相同,则比较“3+1+2”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总分高的优先。
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若前两项仍相同,则比较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分,分数高的优先。
外语成绩
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分数高的优先。
选科成绩
普通类专业:比较物理/历史选科成绩(高者优先)及再选科目单科成绩。
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随机码或志愿顺序
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可能通过随机码或考生填报志愿顺序(顺序靠前者优先)确定最终名次。
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规则可能略有差异,例如内蒙古明确按“3+1+2”科目总分排序。此外,应届生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享投档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