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3%税率主要适用于以下货物、劳务及服务,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生活必需品
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文化教育类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农业生产相关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农产品(如种植业、养殖业等初级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除外)
能源与基础材料
农业产品(如种植业、养殖业等初级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除外)
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二甲醚
其他规定货物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部分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
说明 :
13%税率覆盖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上述货物同样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3%征收率,不涉及13%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