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读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具体操作如下:
申请与协议
由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暂住证等),并获取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 双方签订借读三方协议,由校长签字确认。
学籍转移
通过教育部门官网提交电子学籍转移申请,需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次审核盖章。 - 转出学校留存学籍档案2份,转入学校完成电子学籍接收和报名。
手续办理时间
借读需在学期初或期末办理,且不得跨年级。
户籍与监护条件 :非户籍学生需提供暂住证(连续居住满1年)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 学籍保留 :借读期间学籍保留在原校,学习情况由原校和借读校共同记录。
费用差异 :借读学费通常低于原校标准,具体以接收学校规定为准。- 政策限制 :部分学校原则上不借读,需提前咨询目标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需额外提供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可优先选择当地务工子女学校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