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期间保留学籍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准备
需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等材料。
申请办理
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填写表格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成后交由县级征兵办审核并加盖公章。
学籍保留凭证
完成上述流程后,县级征兵办会与高校招生部门联合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该通知书是保留学籍的核心凭证。
时间要求
退役后可在当年或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办理入学手续。
所需材料
需携带《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
学籍恢复
高校收到材料后,将办理学籍恢复手续,允许其以普通学生身份入学。
学籍状态
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奖学金、助学金),但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学费资助
退役后入学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减免政策。
特殊情况处理
若入伍时为在校生,需通过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退宿手续需在确定入伍后及时办理。
不同省份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例如:
浙江省要求退役后第二年入学,需提供教务处盖章的毕业证明;
湖北省明确退役当年可入学,无需毕业证明。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征兵办或高校招生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