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分类主要依据形式、内容及历史发展,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古体诗
包括《诗经》《楚辞》、汉乐府及唐代的古风、新乐府等,不受近体诗格律限制,押韵自由,可分五言、七言等体裁。
近体诗
以律诗(五言/七言律诗)和绝句(五言/七言绝句)为代表,格律严格,平仄、对仗、押韵有固定规则。
词与曲
词(词余):分单调、双调,字数固定,可配音乐演唱;曲(曲子词):无宾白,专供清唱。
新诗(白话诗)
包括自由诗、散文诗等,以现代汉语为载体,形式灵活,格律自由。
叙事诗
通过完整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表达,如史诗、诗体小说等。
抒情诗
直抒情感,如情歌、挽歌等,不依赖具体叙事。
咏物诗
描写事物特征以寄托情感,常用比喻、象征等手法。
边塞诗/山水田园诗
边塞诗:描写边疆生活与战争,代表高适、岑参;山水田园诗:以自然景物为背景,代表陶渊明、王维。
先秦至唐代 :《诗经》为最早诗歌总集,唐代形成古体诗与近体诗分法。
宋代以后 :词与曲逐渐成熟,新诗(白话诗)兴起。
以上分类综合了形式、内容及历史演变,涵盖诗歌主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