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确定离婚后子女留学费用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依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核心费用项目
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医疗保险等直接教育支出。
其他相关费用
可能涵盖课外辅导费、签证费、旅行保险等间接费用。
实际支出优先
法院以子女实际产生的留学费用为基准,避免过度预估或削减必要支出。
抚养责任比例划分
通常根据双方抚养权归属及经济能力确定比例,未获抚养权方承担主要费用。
若双方协议明确,可按约定执行。
学校与专业差异
不同院校、专业的费用差异显着,法院会核实具体数额。
地区生活成本
留学地的生活水平、住宿类型(校内/校外)等直接影响总费用。
父母经济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的父母可能承担更高比例费用,但需避免过度负债。
协商一致 :双方可就费用分担比例达成书面协议。
诉讼裁决 :协商失败时,法院会根据上述原则判定。
福建省法院可能参考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收费标准;
若存在重大教育支出变更(如转学、升级专业),需及时调整协议或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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