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租金类
包括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低价值资产租赁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等。
押金与保证金
客户押金(如包装物押金、租赁押金);
保证金类款项(如质量保证金、招标保证金)。
预收账款
预先收取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款项。
代付款项
代付员工社保、代缴税款、代付供应商货款等。
职工相关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贴;
应付统筹退休金。
长期应付款
预提费用(如广告费、运输费);
借款或投资款。
特殊支出
罚款、赔偿金、特殊费用等非常规支出。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如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属于流动负债,但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税务相关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不计入其他应付款;
小企业核算 :小企业可将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归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通过以上分类,企业可清晰识别其他应付款的构成,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