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后小升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开具学籍证明
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小学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中途转学需提供转学证明。
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户口簿、原学校转学证明、学籍档案、毕业证(或房产证)。
特殊情况补充:医疗证明、入伍通知书等(如因特殊原因转学)。
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目标学校或教育局,部分城市需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电子学籍转接。
审核与归档
目标学校审核学籍信息后,办理入学手续并开通电子学籍档案。
符合条件申请
若目标学校位于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可申请学籍转移。
提交材料
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学校转学证明等。
跨区审核流程
家长向原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并完成初审。
目标学校及户籍/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联合审核。
完成学籍异动登记后,领取入学通知书。
学籍转移时效
部分城市要求在小学毕业后7-8月办理转学手续,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特殊情况处理
病假、入伍等特殊原因可申请保留学籍,需提供相关证明。
学籍转移期间,原学校不再保留学籍。
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学校或教育局,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
学籍未建立 :若学生未建立学籍,需通过查重程序后新建学籍,或先线下办理转学再电子转接。
全市招生学校 :部分学校(如北京部分学校)不限制学籍所在地,可直接报名。
建议家长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学或回户籍/房产所在地,并提前规划时间提交材料,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