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生招生中,定向就业单位是指考生在入学前与单位或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中明确的工作单位。填写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填写单位全称
需完整填写单位的全称,包括"XX公司/机构"等完整表述,避免使用简称或模糊名称。
与协议保持一致
填写内容需与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包括"XX省XX市XX公司"等细节。
特殊情况处理
若单位跨省,需在"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栏填写单位注册地或工作地;
若为在职人员,需填写"入学前的工作单位"。
格式要求
采用"XX单位名称"的格式,确保与志愿填报系统中的其他信息格式统一。
示例 :
若定向就业单位为"北京某高校科研所",则填写为"北京XX高校科研所"。
注意事项
填写前需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或咨询单位,确认单位名称的准确性;
若对单位名称有疑问,可要求单位出具官方证明文件。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具体以招生单位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