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签订的书面协议,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三方主体
涉及培养院校、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是高校就业管理、毕业生落户等手续的重要依据。
民事协议性质
属于民事合同,主要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性及接收意向,不涉及具体劳动权利义务(如薪酬、工时等)。
内容重点
明确就业意向、报到时间、三方责任等;
不包含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
签订时间与有效期
通常在求职阶段签订,有效期至毕业生正式报到并入职。
版本差异
由教育部制定基础模板,各省市教育部门印制本地版本(如北京地区有专门文件),需注意区分。
示例结构 (以通用模板为基础):
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
就业意向 :岗位、报到时间、服务期限等;
三方责任 :学校就业管理、毕业生权益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