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净利润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税后利润,是分配利润的主要来源。
未分配利润
年度累计净利润中未进行分配的部分,可留存在企业内部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分配红利。
公积金
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股本;
任意盈余公积金 :由股东会决定提取,用途较为灵活。
资本公积 :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等,不属于可分配利润;
盈余分配 :包括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等具体分配方式。
分配顺序
需先弥补历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例如:可供分配利润 = 当年净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法定公积金 - 公益金。
股东权益优先
有限责任公司 :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可约定不按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股份比例分配,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税务影响
利润分配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分配时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如现金红利)。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quad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quad 贷:银行存款$$
通过以上结构,企业可清晰掌握可供分配利润的构成及分配规则,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