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的制度,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范,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总则
明确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及行为准则,保障依法行使职权。
组成与职权
组成 :成员人数通常为5-19人,可包含职工代表(比例通常为1/3以上)。
职权 :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投资决策等。
会议制度
会议召集: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不履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决议程序:实行一人一票制,需过半数董事同意。
战略与决策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执行。
监督管理
审核财务会计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事项
决定资本运作(如增资、并购)、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分红方案等。
薪酬与考核
制定董事报酬方案,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监督管理
定期审查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确保合规运营。
附则
明确制度修订流程及生效条件。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规定主要包括:
会议召集与主持机制;
决议表决规则;
职权范围界定。
以上制度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