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权威信息源,公文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15种,按照行文流向、内容性质等维度分类:
上行文
请示、报告、意见(可重复使用)
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报送的公文
平行文
函、通知、纪要、议案、意见(可重复使用)
适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公文
下行文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批复、决议、公报、意见、通知、纪要(可重复使用)
适用于上级向下级发布的公文
指令性公文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批复、决议、公报
用于发布法规、政策及重大事项
告知性公文
通知、纪要、议案、函
用于传达信息、商洽工作或答复问题
按来源 :收文(外部公文)、发文(内部或外部公文)
按涉密程度 :普通文件、秘密文件(含机密、绝密)
按紧急程度 :特急、急件、平件
注意 :不同来源对公文种类的统计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上述15种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法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