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直接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税种,其定义和范围如下:
个人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且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就其境内及境外所得征收。
企业所得税
对境内企业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
房产税
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房产(如住宅、商铺)按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目前全国尚未全面开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车船税
对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按车辆类型和排量征收。
契税
对房产、土地等财产转让行为征收。
车辆购置税
对购买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印花税
对合同签订、产权转移等特定行为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城市维护建设活动(如增值税、消费税)征收。
烟叶税
对烟叶的生产和销售征收。
直接税特点 :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税负不能转嫁。例如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直接承担,企业所得税由企业自身负担。
未开征的直接税 :如房产税(全国尚未全面开征,部分地区试点)。
以上税种共同构成中国直接税体系,通过累进税率、扣除机制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