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中转学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分为转出和转入两类情况:
申请与审批
学生及家长向原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原学校审核后加具“同意转出”意见,并开具《转学申请表》。
转出学校凭申请表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教育局审批后办理转出手续。
材料与手续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籍档案、成绩单等材料。
原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寄出,家长携带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手续。
申请与接收
学生及家长向目标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目标学校审核后加具“同意转入”意见,并开具《转学申请表》。
目标学校凭申请表向教育局申请转学资格,教育局核准后办理转入手续。
材料与手续
需提供原学校转出证明、成绩单、学籍档案等材料。
转入学校接收后,统一办理学籍迁移,学生重新编入相应班级。
时间与原则
转学手续通常在寒暑假期间办理,以年级和学校性质相衔接为原则。
公办学校原则上仅接收本户籍学生,民办学校需双方学校同意。
费用与限制
转学需缴纳培养费(公办)或两笔学费(民办),且需回原学校参加高考。
部分学校(尤其是优质学校)可能拒绝接收非施教区内学生或插班生。
跨市转学 :需向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学生转学函》,并提交相关材料。
借读与升学 :借读需双方学校同意,且升学时需回原学校参加考试。
建议办理前通过目标学校或教育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