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用于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方法,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要点:
两点论
坚持从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看待问题,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也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防止片面性。
重点论
在复杂事物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
矛盾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贯穿始终;
矛盾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独特特点,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特殊性分析
通过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找出解决矛盾的关键,例如分析技术矛盾需结合TRIZ方法。
矛盾的动态发展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矛盾,分析矛盾的转化过程,避免僵化思维。
内外因分析法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外因是条件,二者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避免用普遍规律机械套用,例如经济危机需结合具体经济体制分析;
系统思维 :分析矛盾时考虑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作用。
形而上学对立 :仅看到矛盾的对立面,忽视统一性;
平均主义 :忽视矛盾的特殊性,用统一标准衡量所有问题。
通过以上方法与原则,矛盾分析法可有效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