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费退费金额因学校政策、学生情况及退费时间不同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学费不予退还
根据教育部规定,疫情期间已收取的学费不得退还。
住宿费按实际发生原则退减
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15天(含)以上按1个月,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
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住宿费不予收取。
其他费用可申请退还
如伙食费、教材费等,按实际缺勤天数或比例计算(如幼儿园按天退费)。
幼儿园
公办:管理费不足半个月退半费,超过半个月不退费;保教费按缺勤天数计算;
民办:需咨询具体政策。
小学/中学
通常按学期或学年比例退费(如停课1个月退部分费用),具体以学校规定为准。
时效性 :退费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如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
政策差异 :不同学校可能有额外细则,建议直接联系学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