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考试模式是新高考改革中的一种科目组合方式,其核心特点如下: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为全国统一高考的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采用"6选3"模式。 - 浙江 :在6科基础上增加1门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采用"7选3"模式。
西藏 :统一高考科目较为特殊,不实行3+3模式。
总成绩 :750分(语数外450分+3门选考科目300分)。
选考科目计分 :采用等级分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比例转换为100分制等级分(如60分对应B等,100分对应A等)。
打破文理分科 :考生不再受限于传统文理分科限制,可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科目。
突出能力与素养 :选考科目注重综合性和应用能力,强调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
增加录取灵活性 :高校可根据专业需求,从考生选考科目中指定考试科目,实现精准选才。
目前全国共有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实行3+3模式,具体分科细则和录取规则因省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