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资金主要分为中央和省级两大类,涵盖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多个方向。以下是主要类别及细分方向: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机动车及工业污染治理等。
分配方式:项目法(如北方取暖项目)与因素法(按地区环境质量指标分配)。
水污染防治资金
覆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
使用范围包括水生态修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地下水保护等。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专项用于土壤污染调查评估、修复工程及农业资源保护。
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资金
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资金
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修复、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等。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资金
专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水环境质量提升。
清洁取暖补助资金
补助北方地区清洁能源替代及取暖设施改造。
海洋生态保护资金
支持海洋生态修复、滨海生态保护项目。
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
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等。
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支持能源结构调整、碳减排技术研发及重点节能项目。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用于生态功能区保护与补偿。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支持生态农业、草原保护等。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针对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及节能技术推广。
中央与地方分工 :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全国性、基础性项目,省级资金侧重地方特色任务。
绩效评估 :项目需通过验收并达到预期环境效益,否则可能被追回资金。
以上资金均通过项目申报、评审及绩效评估后分配,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需参考财政部及省级部门发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