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小类别主要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法学、国际法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及边缘学科五大类,具体如下:
理论法学
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总论等。中国法律院系通常将基础理论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
法律史学
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研究法律制度与思想的历史发展,如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及中外法律思想演变。
国内法学
涵盖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及军事法学等,以宪法学为核心。
国际法学
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研究国际法原则、规范及法律体系。
立法学
研究法律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过程,涉及立法原则、程序及技术。
法律解释学
探讨法律规范的解释方法与理论,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
法社会学
分析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影响及变迁。
比较法学与外国法学
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研究外国法律体系及实践经验。
边缘学科
法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领域,如人工智能伦理、环境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