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中的反垄断措施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市场滥用行为,并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降低市场集中度
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打破垄断企业市场支配地位,防止因卖方集中度过高引发的市场失灵。例如,通过反垄断审查限制企业并购行为,避免形成寡头垄断。
降低进入障碍
通过简化行政审批、降低资本要求、减少市场准入限制等措施,鼓励新企业进入市场,增强市场竞争活力。
减少产品差异化
在某些基础性行业(如电信、电力),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等手段,降低产品差异化带来的市场壁垒。
禁止垄断协议
依据《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达成固定价格、限定交易、划分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协议。例如,汽车修理厂禁止经销商仅销售单一品牌。
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禁止其实施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拒绝交易等行为。例如,禁止加价销售新车、设置最低限价等。
行政权力规制
限制行政机关制定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规定,防止政企勾结形成垄断。
电信、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如电信业务开放、电力市场化改革),打破自然垄断属性,同时运用反垄断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
药品、医疗器械领域
防止企业通过垄断行为(如价格操控、市场准入限制)损害公共利益,保障药品供应和价格合理。
法律法规体系 :以《反垄断法》为核心,配套制定行业性法规、指南及司法解释,形成多层次监管体系。
执法与司法监督 :建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案件调查和处罚力度,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参与国际反垄断规则制定(如OECD标准),协调跨国并购、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垄断行为,防止全球市场垄断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产业政策在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创新等方面与反垄断政策形成协同效应,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