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期间学籍保留的办理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县级征兵办公室
入伍高校新生需前往 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部分情况下,高校也可协助办理。
提交材料
需携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等材料。
填写与审核
新兵本人或受委托人到县级征兵办公室填写并提交材料。
县级征兵办公室核实身份后,需在完成新兵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汇总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后续处理
高校收到材料后,审核录取资格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学籍保留至退役后1年以内,退伍后持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原学校变更 :若原学校撤销或合并,可申请教育部门重新安排学习。
在校生流程 :通过高校武装部或学工处办理,需提交《在校当兵自愿表格》等材料。
保留学籍期间,原学校会保留学籍档案,退役后可直接复学。
若需异地入伍,建议提前与高校和安置部门沟通协调。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地区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