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初次就业是指个人在职业生涯中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人群,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有连续工作经历
包括全职、兼职、合同工等形式的就业经历,通常要求连续工作满6个月。
特定群体
退伍军人/转业干部 :即使曾服役,若离开原单位后重新就业,仍视为非初次就业。
待就业人员 :具备工作能力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进入职场的人群。
政策差异说明
不同地区对“非初次就业”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无锡市 :非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合同期3年以上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
济南市 :新聘工作人员若连续工作满6个月,原则上认定为非初次就业。
注意 :若个人曾就业但已离职,再次就业时通常视为二次就业,而非非初次就业。建议根据具体政策或单位要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