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财务室每日现金存放限额通常为 400元 ,具体如下:
限额标准
日常零星开支 :一般单位每日库存现金限额为3-5天零星开支所需金额,通常不超过400元(如行政费、伙食费等)。
特殊场景 :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放宽至5-15天,但每日上限仍以400元为基准。
管理要求
现金需存入保险柜,下班前锁好门窗及设备。
取送现金500元以上需两人同行。
非本室人员不得单独进入会计室。
补充说明
若单位日均现金量超过400元,需及时送存银行。
附属单位或零售部门需单独核定备用金限额(不含在总限额内)。
总结 :财务室每日现金存放量以400元为上限,需严格遵循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