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括肉类、海鲜等)的场所被禁止使用 生鲜灯 。该规定旨在消除商家通过特定照明手段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新鲜度的感知。
生鲜灯的定义与作用
生鲜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如红色、蓝色、黄色等)使生鲜食品(尤其是肉类)呈现更鲜艳的色泽,营造“新鲜红润”的视觉效果。但这种处理方式可能掩盖肉类实际新鲜度的问题,例如隔夜肉在自然光下会呈现暗灰或粉红色。
禁用范围与执行时间
禁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
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的商家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市场现状与整改情况
部分地区执行情况 :如上海、蚌埠、成都等地已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商家整改。
整改措施 :商家需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照明设备,避免使用红色、蓝色等会改变商品真实色泽的灯光。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执行:
现场观察 :注意肉类在自然光下的色泽变化,避免仅依赖灯光判断新鲜度。
主动举报 :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该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食品安全透明度,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