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共考查八科,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阶段:
一、客观题阶段(分卷考查)
试卷一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
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二、主观题阶段(统一试卷)
考查科目与客观题一致,涵盖: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科目特点
民法 :理论与实务结合,案例复杂,常与其他科目交叉考查。- 刑法 :罪名与刑罚需精准记忆,题目开放性强。- 行政法 :条文琐碎,需结合案例分析行政行为合法性。- 商经知 :涉及多领域法律,关系复杂。建议考生优先掌握核心科目(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并注重案例分析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