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更换院校或专业的流程需根据是否同时更换两者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无需重新办理准考证
考生只需在后续考试中选择新院校对应的课程,无需更换准考证。
需完成原专业剩余课程
按原考试计划完成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将计入新专业总成绩。
毕业时选择新院校
在毕业申请阶段,考生可自由选择新院校。
办理转考手续
需携带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市、县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并经过自考办审核签署意见。
处理课程差异
若新专业与原专业课程重叠,可申请免考;
若无重叠,需补修新专业课程或获得相关证书。
跨省转考的特殊情况
转入省份无原专业时,需报省考办同意后改报相近专业;
原专业停考时,可申请免考。
信息修改限制
基础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需通过自考办办理;
联系方式等非核心信息可通过系统或自考办修改。
时间安排
更换院校需尽早申请,避免影响毕业时间;
跨省转考需关注转入省考办通知。
合并准考证
持有2个自考准考证的考生需办理合并手续。
建议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换院校还是专业,并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或新院校,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