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发放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录取结果公布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完成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和驻外使(领)馆预审后,于录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启动资金发放程序。
资金发放方式
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号 :大部分情况下,资助金直接转入申请人国内银行账户。
通过受理单位转发 :部分情况下,资金可能由受理单位转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汇票支付 :少数情况下需提前兑换外币并存入汇票,凭有效票据在境外存入指定账户。
学费补贴流程
学费补贴根据留学单位规定,可按学期或学年分期支付,或由留学单位直接报销。
报销申请需在缴费后两个月内提交,逾期需说明原因。
申请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明、在读证明、学费收取通知书、缴纳收据等材料。
发放时间
资助金通常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发放,具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资助范围
覆盖学费(限经批准的学习计划)、往返国际旅费及生活费,但需符合项目具体要求。
特殊情况处理
国内预发生活费: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剩余生活费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补发。
延期留学:部分延期人员可在资助到期后直接申请对账领取。
及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或驻外使(领)馆通知,确保材料提交及时。
保留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以备后续查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具体操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