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的就业政策主要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及贫困群体帮扶展开,涵盖职业培训、社保补贴、创业支持等多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对象范围
覆盖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等)、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时长确定,范围300-3000元/人,创业培训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执行。
生活费补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时,提供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助。
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补贴,降低其就业成本。
岗位类型
包括社区服务、环保、交通管理等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岗位工资的70%发放,保障基本生活。
补贴对象
跨省务工农村贫困劳动力(省外500元/人、省内跨县400元/人)及乡外县内灵活就业贫困劳动力。
申请条件
需提供贫困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
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鼓励自主创业。
岗位开发
开设月嫂、扶贫车间等公益性岗位,通过培训后优先安排就业。
精准帮扶
针对深度贫困村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群体实施专项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残疾、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贫困劳动力,标准1000元/人。
一次性创业补贴 :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可申请,金额5000元。
通常需向户籍所在地人社所提交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社部门认定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省级、县级及乡级文件,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发展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就业局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