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中转学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具体如下:
户籍或居住要求
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实际居住地变更且距离原就读学校过远时可申请。
外省学生:需提供在珠海居住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本地户口。
成绩要求
省内转学:中考成绩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省外转学:需提供外省中考成绩及学籍证明。
禁止转学情形
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得转学。
公立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申请与材料准备
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供户口簿、学籍档案、居住证明等材料。
需原学校盖章的学籍档案和转学证明。
审核与备案
原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区教体局、市教育局备案。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汇总。
办理手续
持转学证明、档案到目标学校注册,缴纳相关费用。
需通过插班考试或面试(部分学校要求)。
学籍管理
档案需由原学校教务处盖章,新学校接收原件。
跨市转学需市级教育部门审批。
时间限制
通常需在学年开始前或学年结束后办理,避免影响正常学业。
适应新环境
转学后需尽快适应教学进度,积极参与班级活动。
少数民族学生 :需达到转入学校少数民族录取分数线。
特殊困难 :如家庭经济、身体或学习问题,可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总结 :转学需提前咨询目标学校,确保材料齐全,严格按流程操作。建议优先通过珠海市教育局官网或基础教育科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