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收据的书写需要规范且完整,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以下是具体写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标题
直接写“收据”或“财务收据”;
或使用规范表述如“今收到”“现收到”等。
正文
第一行 :顶格写明“今收到”“现收到”等标题;
第二行 :空两格开始,需包含以下内容:
款项信息 :数量、物品名称、规格、单价等;
金额 :使用中文大写(如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日期 :填写具体年月日。
落款
签名 :经办人姓名;
盖章 :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其他 :个人收款需附加身份证号或手印。
格式规范
标题需居中,字体稍大;
正文字号统一,顶格填写;
日期需单独占一行。
内容完整性
所有必填项(如收款单位、金额、日期)必须完整填写,避免涂改;
大额金额需额外标注“大写”。
法律要求
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确保收据法律效力;
自然人之间借款等特殊情形需额外注明。
附件要求
作为原始凭证,需与合同、发票等文件一并保存15年以上。
今收到 [物品名称]规格:[规格描述]
数量:[数量]
单价:[单价]
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收款单位:[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姓名]
盖章:[财务章/公章]
通过规范书写,可有效防止财务纠纷,并为税务审计提供依据。若涉及大额交易,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