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向的规定,综合相关政策和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国家实行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政策,毕业生需在教育部门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具体分为:
教育部直属高校 :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
中央部委所属院校 :原则上在本行业或系统内就业。
鼓励基层与中西部就业
国家通过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如乡镇、社区服务)和中西部地区就业,支持区域均衡发展。
自主创业支持
税费优惠 :个体经营者可免征1年内的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金融支持 :地方政府提供创业贷款和担保服务;
手续便利 :简化户口、档案转移手续,保留2年学籍。
企业吸纳
通过招聘会、校园招聘、网络平台等渠道实现就业,企业需履行用工主体责任。
公共服务与科研项目
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基层服务岗位(如支教、医疗支援)等。
继续升学
完成学业后可继续深造,未就业者可保留2年学籍。
就业指导与服务 :高校需开展就业政策、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
权益保护 :《就业促进法》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困难群体 :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群体提供专项就业援助。
国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手续简化等多措并举,鼓励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同时强化基层与中西部就业服务,形成多元化就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