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参军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新生和在校生两类情况:
材料准备
需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大学毕业证(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
申请表填写与审核
在征兵办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本人填写后提交审核,加盖公章。
审核通过后,由征兵办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学籍保留与入学资格
高校收到材料后,会在学生信息网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退役后2年内可凭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但重新高考/研究生报名视为放弃原资格。
校内手续办理
填写学校教务处或武装部提供的《在校当兵自愿表格》,确认学籍保留意向。
部分学校要求提交家长同意书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材料提交与审核
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校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退宿与费用 :入伍后需办理退宿手续,将个人物品及宿舍钥匙交回学校。
学费补偿 :退役后复学可享受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法律依据 :依据《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武装部,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