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考试改革始于 2018年 ,具体改革措施包括:
考试名称调整
将原有的“司法考试”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
考试范围扩大
考试对象从原先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人员,扩展至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等。
报名条件提升
改革后报名门槛提高,例如要求具备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增加专业要求。
考试模式改革
客观题考试 :2018年首次采用计算机化形式,调整了考试时间(如2020年进一步调整为09:00—12:00、14:30—17:30)。
主观题考试 :采用案例分析等综合性题型,评分标准更加严格。
职业资格认定
通过考试后,考生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程序,方可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等职业资格。
注意 :早期网传的“2012年改革”说法不准确,2012年仅为司法考试暂停考试一年,并非改革起点。当前(2025年)距改革已近7年,考生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