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中的“协作”主要指教育部实施的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旨在促进教育公平。以下是具体说明:
政策目的
通过将优质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为中西部学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
实施主体与对象
由全国11个高教资源丰富省份(如天津、辽宁、上海等)承担,面向中西部5个省份(如内蒙古、安徽、河南等)招生。 - 承担省份需将招生计划全部安排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二本院校)。
政策特点
非定向招生 :录取后学生与普通招生计划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不承诺就业。 - 增量安排 :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划出比例专门实施。
与定向招生的区别
协作计划属于非定向招生计划,而定向招生通常与就业单位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