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其审议事项主要围绕公司财务、人事管理及合规运营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财务决算与预算审批
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预算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合规。
财务报告复核建议
核对董事会提交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等,可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复审发现的问题。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罢免建议。
履职行为监督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要求。
合规性审查
审议公司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防范合规风险。
关联交易管理
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方案,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内部控制评价
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监督内控体系有效性。
股东会议筹备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核股东提案。
法律诉讼与维权
代表公司向董事交涉或对违法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审计机构聘请
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保障财务信息透明性。
监事会每 半年度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决议需经 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并作成书面记录。
具体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违反《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以上事项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