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经营性资产是指村集体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土地资源
包括承包给农户的土地、荒山荒地等,若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产生收益则属于经营性资产。
其他自然资源
如荒山、滩涂、水井等,若用于经营(如供水、林果种植)并产生收益。
房屋与建筑物
包括村办企业厂房、商铺、综合服务大楼等长期使用且能产生经济价值的资产。
机器设备与基础设施
如农业机械、挖掘机、水电设施等,通过出租或自用产生收益。
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村民欠款等可变现资产。
存货与预付款项
如原材料、在产品、预付的农业投入等。
集体投资资产
如参股企业股权、合作项目份额等。
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商标、集体品牌等可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集体经营性项目资产 :如光伏发电站、旅游项目等,直接产生经营收益。
村经营性资产的核心特征是“用于经营且产生经济收益”,其范围覆盖资源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特殊项目资产。不同分类标准(如性质、所有权归属)下,资产的具体表现形式可能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