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前提条件需结合法律要求与实际操作要点,具体如下:
法定结婚年龄
男性需年满22周岁,女性需年满20周岁。未达到法定年龄者不予登记结婚,但法律鼓励晚婚晚育。
完全自愿原则
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受胁迫、包办或第三方干涉。受胁迫方可在结婚登记或法院诉讼中撤销婚姻。
一夫一妻制
已婚者不得再婚,需先解除原有婚姻关系(如离婚或死亡)。
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需排除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
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未治愈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精神病等禁止结婚。
户籍与居住要求
部分地区需双方均为本地常住户口,或一方为本地户籍。
婚姻登记程序
需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禁止委托他人代理。
年龄计算 :以周岁为准,未过22周岁生日当天不达标。
晚婚鼓励 :法律仅规定最低年龄,晚婚可享受政策优惠。
特殊情况处理 :如一方因失踪、死亡等导致婚姻关系终止,需办理注销登记后方能再婚。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若存在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获取进一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