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及权威信息,江苏省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如下:
江苏省目前 没有城市 (即不包含地级及以上城市)征收房产税。全国目前仅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试点征收房产税。
江苏省对 建制镇 (包括行政村)的房产税征收范围有明确界定:
征收范围
依据行政区划确定,涵盖所辖的行政村;
免税情形
农林牧渔业用房屋和农民居住用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
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前全国仅有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其他地区(包括江苏)尚未推进。虽然存在对个人非经营用住房暂不征收的差异,但江苏是否会在未来试点征收尚未有官方明确通知。
房产税的定位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依据,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有本质区别;
与契税的区别
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税种,契税是交易环节的税种,两者征收时点和税率均不同。
综上,若需了解房产税细节,建议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财政部门后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