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则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者
仅有股权登记日当天或之前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权获得分红。例如,某公司股权登记日为9月27日,9月26日买入、9月28日卖出的股东可获红利,而9月28日买入的股东则无法享受。
合法股东
必须是公司注册股东,需在股东名册中有记录。
盈利要求
公司需在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进行分红。
公积金提取
利润需先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通常为税后利润的10%-30%),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无强制分红义务
上市公司并非必须分红,部分公司可能将利润留存以支持再发展。
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
分红形式包括现金股利(直接发放现金)和股票股利(以新股票形式分配)。
分配时间
通常在财会年度结束后的第二、第三季度进行。
分红政策 :不同公司因战略定位不同,分红比例差异较大。例如,安克创新曾连续三年累计分红超10亿元,而部分公司可能多年未分红。
税务影响 :现金分红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股票股利需视作股息税处理。
综上,上市公司分红的主体是股权登记日前的合法股东,但具体分红需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公积金提取及政策规划综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