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政府主导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旨在通过提供岗位实践锻炼机会,帮助离校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以下是具体解析:
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入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进行3至12个月的岗位实习活动。
政府补贴机制
政府通过补贴见习单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企业提供见习岗位。
非正式就业性质
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但属于就业准备活动,不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岗位要求
侧重提供技能培训类岗位,帮助见习人员掌握实际工作技能。
对象范围 :覆盖离校未就业青年及特定学历群体,不限专业背景;普通实习不限离校时间。
时长与目标 :见习期3-12个月,以提升就业能力为核心;普通实习通常为学期或项目周期。
权益保障 :见习人员不纳入在岗职工统计,仅获得基本生活费;普通实习生可能享受工资报酬。
提升就业竞争力 :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增强求职成功率。
缓解就业压力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渠道。
促进产教融合 :依托高校资源,推动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对接。
需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岗位信息,与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签订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