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政策是政府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
社会保险补贴
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低保渐退与就业挂钩
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就业成本;若收入超标,落实低保渐退政策。
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补贴。
岗位补贴与社保
通过公益性岗位(如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优先安置对象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安排。
精准帮扶机制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精准识别帮扶需求,提供个性化就业方案。
政策衔接与联动
探索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稳定性。
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政策匹配、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相关补贴,并跟踪服务管理。
以上政策通过财政、税收、社保等多渠道协同作用,既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经济负担,又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活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