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依据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确认就业关系的法律凭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就业依据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是毕业生就业的初步依据。该协议主要用于毕业生到校期间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是开具就业报到证的核心材料。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签订,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是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具有以下功能:
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基本条款;
规定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
作为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依据。
效力层级 :
《就业协议书》主要起就业指导和服务作用,属于柔性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必备文件。
时间节点 :
就业协议书通常在毕业前签订,作为就业意向的初步确认;
劳动合同在入职后签订,标志着劳动关系的正式建立。
法律地位 :
就业协议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争议解决需通过协商或仲裁;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效力优先级 :若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签订就业协议书作为补充,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就业协议书;
维权依据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补签或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
综上,就业依据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需根据就业阶段和法律需求选择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