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募基金会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如下:
应税收入
股票、债券利息收入,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的差价收入等;
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需符合条件);
从事经营性活动(如培训、医疗服务等)取得的收入。
免税收入
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捐赠收入(需满足公益活动支出比例等条件)。
免税情形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应税情形 :提供应税服务(如培训、医疗等)、销售货物(非免税项目)等。
印花税 :开立实收资本账户、签订投资合同等需缴纳;
契税 :签订投资合同时缴纳;
代扣代缴 :
有限合伙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息、红利需代扣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员工、供应商的款项需代扣代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基金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需代扣代缴有限合伙人的相关税款;
增值税纳税人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费通常按6%税率缴纳;
捐赠收入需符合条件 ,否则可能需纳税。
以上信息综合了基金会的典型业务场景及税法规定,具体适用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税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