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疾病保险中的“二十二种”疾病,不同保险产品的具体覆盖范围可能有所差异,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常见的二十二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及具体疾病:
肺癌
食管癌
胃癌
结直肠癌
乳腺癌
宫颈癌
急性心肌梗塞
脑卒中后遗症 (含脑梗死、脑出血等)
脑瘤
高血压
动脉硬化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Ⅰ型糖尿病
Ⅱ型糖尿病 (部分产品包含)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
耐多药肺结核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偏瘫
脊髓灰质炎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严重烧伤
双耳/双目失明(三岁开始理赔)
肢体缺失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严重肝病(如肝硬化、肝炎)
严重川崎病
严重幼儿型类风湿关节炎
癌症 通常指恶性肿瘤,部分产品可能将某些癌症(如白血病)单独列出;
糖尿病 主要指Ⅰ型糖尿病,部分产品可能扩展至Ⅱ型;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需以具体保险合同为准,建议购买时仔细阅读条款。
以上疾病列表综合了新农合、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及健康险的常见覆盖范围,实际保障内容可能因产品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