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主营业务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具体涵盖多个业务品种:
基金信托
以资金投资为核心,通过设立基金实现投资管理,资金来源可为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资金。
资产管理信托
提供投资策略、贷款管理、财务咨询等综合服务,涵盖资产管理、财务规划等。
财产保全与仓储信托
负责财产保全、仓储管理等信托服务,保障客户资产安全。
企业重组与并购
包括企业并购重组、项目融资、公司理财等中介服务,助力企业优化资本结构。
证券承销与投资
涵盖国债、企业债承销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投资。
财务顾问与综合金融服务
提供企业融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设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房地产信托(REITs)
通过信托计划投资房地产项目,实现资产证券化。
基础设施与特定资产信托
覆盖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及知识产权等特定资产的投资。
消费金融与租赁业务
包括消费信贷、设备租赁等信托服务。
中间业务 :代保管、贷信调查、经济咨询等传统信托服务。
自营业务 :信托公司自主投资证券、股权、债权等资产。
根据最新监管政策,信托业务已从原有的11项细化为三大类25个品种,取消了代保管、公司理财等非核心业务,强化了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公益慈善三大功能定位。不同信托公司可根据监管要求选择业务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